后记
1
二十三岁的我后来没有结婚,到了三十三岁的时候真的事业有成,虽然我三十五岁的时候布布还是走了,但是是寿终正寝,没有受什么痛苦。
一只小猫咪能活十五年,挺好的。
它走的时候就躺在我的臂弯里,乖乖地喊完了最后一声喵。
真好。
三十八岁的时候,我去做试管,生了一个小女孩。
取名叫赵布布。
她有很白的皮肤,漂亮的眼睛,也很聪明,从读书到恋爱,什么都没让我操心。
她十五岁的时候苦恼地问了我一个问题。
「妈,你喜欢的和喜欢你的,你会选哪一个啊?」
「我?」
我想了又想,最后捏了捏小姑娘的脸颊。
「什么都好呀,就是永远都不要骗自己。」
「骗自己是什么意思?」
「不要骗自己喜欢。」
那场毕业典礼之后,我再也没有听到过张弋的消息,后来大学同学聚会的时候他们问起我和张弋的后续。我端着手里的燕窝碗,往嘴里送了一口。
「我希望他一切都好吧。」
2
和张弋结婚的那个我,就是骗了自己。
我以为选一个爱我的,我就会爱上他。
于是我知道张弋爱我,我用了十年尝试爱上他,终究是失败了。
看上去很奇怪吧。
我不爱他,不喜欢他,但是我跟他在一起,跟他结了婚。
这中间有无数的原因,可能是因为合适的家庭,上涨的年纪,逐渐形成的习惯。
可是这一切都不是因为爱。
所以我知道他去赌也没有拦他,我不爱他,便让他有自己爱的东西。
这样可能会显得公平一些,会让我觉得没有那么愧疚。
他能忍受赌场里的二手烟,却无法接受我的猫,无法接受它掉毛,无法接受我爱它比爱他还要多。
多很多。
后来我慢慢知道张弋变成了一个和原来完全不同的人,我却走不掉,离不开。我说不清因为什么,可能因为愧疚,可能因为习惯。我被时间搓磨的岁月里,变化都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。
作壁上观的人们会说,这有什么难呀,有什么东西会真的走不掉离不开。
而我在那一瞬间想的是。
我这辈子可能再找不到一个那么喜欢我的人了。
我渡不过我自己。
我只是爱我自己。
三十三岁的我什么都有了,却没有从头再来的勇气。
所以最后我会死,死在寂静无声的庙宇山脚下,没有人会记得,然后在清明给我撒一把纸钱。
发现一切的我吞了一整瓶安眠药,老天爷却给了我从头再来的机会。
可能因为我这一生,终究是没有做过什么恶事。
二十三岁的我或许稚嫩,或许天真,却也敢转身。
我不敢。
所以我走了。
我在二十三岁的我的肚子里观察着一切。
是的,我和张弋没有孩子。那个肚子里的一直踹她的东西,就是我自己。毕竟一体双魂,总要有个容身之所。
二十三岁的我没有让我失望,在看到那部手机的时候,我只对我自己失望。
若是早一点,若是勇敢一点。
我爱的东西便不会如此悲惨。
北高峰什么都好,佛音袅袅里,我终于有了离开的勇气。
「如果一切可以重来,请直视自己的内心。」
永远不要骗自己。